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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工会教职工之家管理办法

点击数:     日期:2015-08-07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工会教职工之家管理办法

一、教职工之家为本院教工文体休闲活动、学术活动和小型会议的场所,原则上只对本院教职工开放,其他人员未经允许谢绝入内。

二、教职工之家文体活动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2:00-13:30,下午17:00-18:00。在此时间内,学院教工可在本室进行乒乓球、健身活动。学术活动和小型会议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教职工可在本室进行小型学术活动、会议、茶歇、简单的健身活动。

三、教职工之家由学院工会管理,使用实行登记并全程负责制度。使用者向管理人员登记借用钥匙,由于本教职工之家暂时不配备全职管理人员,使用者负责本室各类安全,用毕使用者注意关灯锁门,并及时归还钥匙。

三、教职工要遵守教职工之家活动室各项管理制度,爱护活动室的各类设施。对活动所需文体用品,可到管理人员处借用,用后请当天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参加活动的教职工须讲究精神文明,树立工学院教职工优良的师德师风。衣着不得体者谢绝入室,不得在室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其他有损于师风师德和学校、学院声誉的言论与活动;不得在室内大声嘻闹、喧哗;各类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活动;

六、为确保教职工之家的绝对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酗酒,禁止私自在教职工之家室内使用电器设施。如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请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管理人员定时做好清扫与设施维护工作。

工学院全体教职工为营造一个和谐、舒适、文明、清洁的教职工之家而共同努力!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

 

20131012

北京林业大学工学院工会教职工之家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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