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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2018级)

点击数:     日期:2017-10-23

为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北林研办发〔201317号)的文件精神制定工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校一至三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在读生入学方式须为推荐免试;

4.在学期间,所修课程全部考核通过,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考试科目;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和缴费

申请人应于111-1130日登陆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入学报名系统(gsmis.bjfu.edu.cn/newbsbm/),根据个人情况和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200/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打印。

2.材料提交

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材料,但应于125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学研C825),包括: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工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表》;

3)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原件(见附件1,不含拟转博导);

4)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封皮、目录、正文、被收录的证明)、外文期刊收录函或邮件和稿样(导师签字确认)、中文期刊的版面费通知函和稿样、申请或获得的发明、新品种授权、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5)在学期间成绩单(一年级硕士生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

6)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含注册页);

7)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原件(定向就业学生须提供);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须提供);

9)知识产权协议或书面说明(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不同需提交)。

以上材料除《工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表》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上交一份。

3.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g0570.com/

4.综合考核

所有获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工学院各博士点考核时间为20171220日。工学院各博士点招生学科的考核安排会在1210日前发布,网址:http://www.g0570.com/,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2)考核要求:由学科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三人至少为博士生导师)。考核方式同“申请-审核”制,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评分记录完整。

5.体检

所有接收的硕博连读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表在博士报名系统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相关内容,粘贴照片后由学院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盖章地点:学研C825)。

要求在综合考核前或考核期间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本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在20171225日前将体检表上交至工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研C825)。

6.录取

考核合格后,硕博连读生与其他“申请-审核”生一同纳入当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在获得录取资格但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期间,硕博连读生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提交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

2)体检不合格;

3)综合考核不合格。

三、接收硕博连读生学科及导师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申请人所申请学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学科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但如所在硕士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具备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外聘博士生导师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生。具体招收学科专业和导师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招生说明和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其他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须取得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申请硕博连读;欲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2.如硕博连读选拔名额占用招生计划的单列指标,硕博连读生在正式录取前需与招生处、学院、学科和导师签署五方培养协议,对毕业成果要求进行约定。

3.获得博士录取资格的硕博连读生当年不得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期间须按博士培养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其中,录取时未完成硕士课程的硕博连读生须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

4.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硕士与博士阶段的在学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年。取得博士学籍后在校学习最长时间为6年,6年期满未毕业者按《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5.本办法解释权在工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学院

                                                20171025

附件:专家推荐信

      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表

      评分标准等相关附件

      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工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表.doc
申请硕博连读人员专家推荐信.doc
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证明.doc
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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